本网讯 一是组织人员对建材生产企业生产情况,受损情况和质量保障情况进行调查,全面了解企业灾后生产情况,100%掌握生产企业生产情况。
二是指导和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度、台帐管理制度、检验制度,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,并派人驻厂,监督企业严把原材料进货关、生产过程质量关、产品出厂检验关,建立全过程监管链条,强化企业自律,做到不合格产品坚决不出厂。
三是对各建材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监管,使企业时刻紧绷“质量安全弦”,同时依法加大对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,全面遏制灾后重建的建材质量违法行为,杜绝问题建材产品流向市场,鼓励和帮助建材企业做大做强。
四是制定了建材生产企业监管实施方案,实行了定人、定企业监管,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