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严格资产登记,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提供坚实基础。各村民委员会要制定资产接收、登记、移交和备案等制度,确保村级集体资产状况清晰,底子清楚,来去明白。村民委员会接受资产馈赠、划拨,要完善接收手续,确保新增资产不流失;各村民委员会资产接收、登记和移交情况必须向乡人民政府备案,接受乡人民政府的指导。
二是严格资产报告,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提供公开平台。各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村民会议,村民代表会议,向村民或村民代表报告集体资产状况,通报集体资产类别、数量、经营方式和经营效益;要定期通过村务公开栏、村广播室、资产管理明白卡,以书面或口头形式,向村民通报资产管理情况;要定期书面向乡人民政府进行资产备案和管理情况汇报。
三是严格资产处置,为村级集体资产经营提供制度保障。各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制定资产处置办法,严格处置程序,创新资产处置方式,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,充分保障村民在资产处置中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选择权、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。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公告、征询、决策、执行和监督制。要充分运用公开招标、拍卖和挂牌等制度,实现资产处置。
四是严格资产管理监督,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创造环境。各村民委员会要探索建立报告、举报、质询、评价、评估、公示、备案、问责和列席等制度,为村民、村民代表和上级政府强化对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全方位、多层面的监督提供条件。